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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 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1-12
来源:

各区政府(管委会)人才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博士博士后人才平台载体建设,围绕我市重点产业聚集一批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实现博士博士后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流得动、服务好”,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珠人社〔2018〕276 号)精神,现就我市做好 2023 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博士工作站是我省创立的博士管理服务创新平台,主要功能是吸纳、集聚博士博士后人才,发挥人才“蓄水池”作用;为博士博士后人才提供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编制保障、联谊交流等服务;发挥人才服务平台功能,与其他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帮助中小型科技企业解决技术攻关难题,发挥人才孵化和成果转化基地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引导博士、博士后到乡镇开展科研和技术服务。

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内科研机构、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高新企业等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和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较强的支撑和服务能力。

2.具备为在站博士提供必需的科研和生活保障能力。

3.具备博士工作站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具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经费及场地保障等。

(二)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荐以下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1.建有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的科研机构或从事科技活动工作中,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职工比例达到30%的单位。

2.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以及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平台的机构。

3.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平台以及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各类法人金融机构。

4.聚焦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并建有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科研创新平台的企业,或从事研发工作的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团队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成长型高新企业达到5%以上)、获得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企业,或已建立省院士工作站的企业。

5.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和生态主导型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经工信和信息化部评选确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6.在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中承担重要职责的集群促进机构。

二、设立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提出申报意见,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组织遴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集汇总材料,并通过组织评选、结果公示等程序开展择优遴选推荐。

(三)审定发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或备案后,下达设站通知。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对照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优先支持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单位资质、经营业绩、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尽量简化,请勿超过20页,并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两份(以《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首页作为封面,封面用白色纸张)。

(二)推荐情况一览表和新增博士人员名单一览表。由申报单位填写后,盖单位公章,单独打印,随申报表一并上报。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其中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做成1个PDF文档,推荐情况一览表和新增博士人员名单一览表为Excel格式。各申报单位在1月19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香洲区康宁路66号1001室,邮箱:rszjk@zhuhai.gov.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

2.2023 年度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推荐情况一览表

3.近 3 年内新增博士人员名单一览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1 月 11 日
(联系人:张灿灿,联系电话:2128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