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链接:http://zhrsj.zhuhai.gov.cn/zc/zxwj/content/post_2507350.html
一、文件依据
《关于实施企业员工到岗奖励的通知》(珠人社发〔2020〕5号)
《关于贯彻珠府〔2020〕11号文做好劳动用工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珠人社函〔2020〕5号)
二、到岗奖励申领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本市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除外)在3月1日至31日期间组织安排员工返回工作岗位(含从市外子公司或分公司调岗到本企业)或安排技工学校、职业院校、高校在校学生及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到岗实习、见习的,根据到岗人数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该项奖励用于对个人发放交通补助和奖励等,具体由企业负责发放,鼓励企业进行配套奖励。同一人员只能申请一次。
企业员工名单从2020年1月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中核定。
从市外子公司或分公司调岗到本企业人员名单从企业内部调岗文件中核定。
技工学校、职业院校、高校在校学生及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到岗实习、见习名单由企业提供花名册。企业在发放奖励时可对实习、见习时间提出要求。
(二)申请材料:珠海市企业劳动用工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到岗人员花名册。
(三)申请时间和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员工到岗后即可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市属企业向市经办机构申请,区属企业向区经办机构申请,富山工业园区企业向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底。
三、招工补贴申领
(一)补贴条件:2020年2月5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不含劳务派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约的人员,以及员工自行辞职的人员不计算在内)。新招用员工是指2020年1月未在本企业参保、2020年2月5日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
(二)补贴标准:按招用人数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其中3月1日至31日期间,招工补贴标准由每人500元提高至每人1000元。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已享受招工补贴的,不能享受劳务输入就业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三)申请材料:申请表、企业新招用员工花名册、完成复工复产报备材料手续辅证材料或企业复工报备表(2月19日后复工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无需提供复工材料)。
(四)申请时间和程序:企业可按月或在疫情解除后6个月内向市、区经办机构(其中富山工业园区企业向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申请)申请上月补贴或一次性申请补贴。
四、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五、相关申请表格
1.珠海市企业劳动用工补贴申请表
2.到岗人员花名册
3.企业新招用员工花名册